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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阿坝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招聘考试公告(708名)(川文理就[2023]00405)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126号)《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阿委办发〔2015〕9号)《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推进“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委办〔2018〕42号)《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办发〔2019〕59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详见附件《阿坝州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除“面向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州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阿坝州部队随军配偶”的岗位外,考生报考招聘范围面向阿坝州的岗位需具备2020年3月6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阿坝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报考“面向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州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阿坝州部队随军配偶”岗位的考生需具备2023年3月6日前的阿坝州内户籍。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

  ⑸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⑹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2.其他条件

  ⑴报考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编码:1170014—1170019)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学段相一致的教师岗位,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报考任一小学教师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⑵资格条件中所指的《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理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护理学专业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药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药学专业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放射医学技术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会计专业初级或经济师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3月19日。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资格条件中所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3月19日,且报名、资格复审和审核确认时仍在有效期内。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教师资格证》,除2023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外,其他报考者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3月 19日。2023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科、学段相一致的教师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育行政机构出具的申请认定证明。提供申请认定证明的,在公示前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核验。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或证书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⑶资格条件中所称“在阿坝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3月19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阿坝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⑷资格条件中所称“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定向培养医学专科生”,是指按照《阿坝州推进“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2018年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了《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省属医学院校对口招生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按协议履约的人员。

  ⑸资格条件中所称“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9+3”高职单招培养方式定向培养高职专科生”,是指按照《阿坝州推进“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2018年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了《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9+3”高职单招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按协议履约的人员。

  资格条件中所称“阿坝州2019年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9+3”高职单招培养方式定向培养高职专科生”,是指按照《阿坝州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2019年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了《阿坝州2019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9+3”高职单招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按协议履约的人员。

  ⑹资格条件中所称“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五年中高职贯通培养方式定向培养高职专科生”,是指按照《阿坝州推进“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2018年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了《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五年中高职贯通培养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按协议履约的人员。

  ⑺资格条件中所称“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州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阿坝州部队随军配偶”,随军手续办理时间截止2023年3月19日。

  ⑻资格条件中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官)”,退役时间截止2023年3月19日。

  3.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⑸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⑹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⑻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招聘名额为708名,其中: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46名,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63名,综合类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75名,综合类工勤技能岗位招聘24名。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和特殊岗位面试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和网络缴费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请有意报名的考生提前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常见问题”),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确保顺利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10:00至3月19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阿坝州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19日24:00)。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特别提示: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4.口语测试。报考有语言要求岗位(若尔盖县藏医院护士岗位,岗位编码:2173201,联系电话:0837- 2298284;若尔盖县占哇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3173203,联系电话:0837- 2298284;红原县藏文编译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岗位编码:3173307,联系电话:0837-2662500)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考信息表》,联系用人单位,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至12:00到指定地点报到,下午15:00参加现场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测试不合格者,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进行网络报名。

  5.特殊岗位(舞蹈演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报考综合类特殊岗位(舞蹈演员)的考生(阿坝州民族歌舞团男舞蹈演员岗位,岗位编码:3170066,联系电话:0837-2823256),先面试后笔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解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解聘的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不收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进行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于2023年3月18日上午9:30开始面试(笔试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面试费由考生向用人单位缴纳)。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经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不得再重新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6.特殊岗位(播音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报考综合类特殊岗位(播音员)的考生(汶川县融媒体中心男播音员岗位,岗位编码:3172108,联系电话:0837-6222449),先面试后笔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学位证书(未领取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位证明原件);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解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解聘的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不收费)。资格审查时,除对考生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外,还须按岗位要求条件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进行审查。对不适宜报考特殊岗位(播音员)要求的考生,不通过资格审查并当面告知考生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进行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于2023年3月18日上午9:30开始面试(笔试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面试费由考生向用人单位缴纳)。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经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不得再重新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7.特殊岗位(讲解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报考综合类特殊岗位(讲解员)的考生(黄龙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讲解员岗位,岗位编码:3170015,联系电话:0837-7249892),先面试后笔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学位证书(未领取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位证明原件);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解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解聘的证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不收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进行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于2023年3月18日上午9:30开始面试(笔试费由考生在网上缴纳,面试费由考生向用人单位缴纳)。通过资格审查且已经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不得再重新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8.资格初审。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jdpta.com/)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岗位调整

  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州属机关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综合类特殊岗位(舞蹈演员),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1.5:1,其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同时根据考生在《报考信息表》“是否服从调配”项的填报情况,对被取消岗位中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岗位调整或退费处理;对被取消岗位中不服从调配的考生作退费处理。作退费处理的考生所缴费用,由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向考生退还。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登陆报名网站(http://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考生应认真核对笔试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专业学科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其中护士(藏汉双语)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

  报考综合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中工作人员(藏汉双语)岗位加试《藏语文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3《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和附件4《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工勤岗位)》。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教育类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理科)》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文科/理科)》(全国卷)。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

  《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和《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为准。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为准。

  报考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日期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类工勤岗位的考生笔试日期为2023年4月9日(星期日),各科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若时间变化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2.政策性加分

  (1)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不含2020年3月6日以后迁入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户籍的考生。本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3.5分。

  (2)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5)、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3)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5)、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4)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5)、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5)按照《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6)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受奖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2)、(3)、(4)、(5)、(6)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其余加分,应聘人员应携带加分材料及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加分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材料的,后果自负。

  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育类党校教师岗位、阿坝职业学院教师岗位、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20—1170026):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上述教育类岗位外的教育类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含中医)岗位: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不含中医)岗位: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护士(藏汉双语)岗位: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5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综合类工作人员(藏汉双语)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上述综合类岗位外的综合类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不含综合类特殊岗位)

  报考教育类阿坝职业学院教师岗位的考生,由阿坝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20—1170026)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除上述教育类岗位外,报考教育类其他岗位(含党校)的考生,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由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报考县(市)、乡(镇)属事业单位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报考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类工勤岗位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该科所有考生平均分数一半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定范围。如果招聘名额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不足1:2,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学制、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的学历证明原件(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取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位证明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辞职、辞(解)聘人员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于报名前同意辞职、辞(解)聘的证明书;报考面向“在阿坝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岗位的,应提供服务证书和服务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定向培养医学专科生”岗位的,应提供与本人签订的《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省属医学院校对口招生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阿坝州2018年、2019年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9+3’高职单招培养方式定向培养高职专科生”岗位的,应提供与本人签订的《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9+3”高职单招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或《阿坝州2019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9+3”高职单招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五年中高职贯通培养方式定向培养高职专科生”岗位的,应提供与本人签订的《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五年中高职贯通培养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官)”岗位的,应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州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阿坝州部队随军配偶”岗位的,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军官证、《随军家属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情况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资格、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由资格复审及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当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党校、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编码:1170014—1170019)教师岗位主要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的方式进行面试。

  教育类阿坝职业学院教师岗位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教育类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20—1170026)采取上一堂教学情景模拟课的方式进行面试。

  卫生类采取考察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

  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采取公共科目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育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卫生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类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类特殊岗位(舞蹈演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0%+面试成绩×80%;

  综合类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上述综合类岗位外的综合类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优先聘用

  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首先按《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要求进行。

  其次,按学历(学历高者优先),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退役军人,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随军家属,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仅限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依序优先聘用。

  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笔试)。

  七、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卫生类岗位划分为含中医岗位、不含中医岗位)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不含综合类特殊岗位)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不含综合类特殊岗位)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特殊岗位(播音员、讲解员和舞蹈演员)、工勤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和考核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执行;报考卫生类、综合类岗位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核工作组,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考生体检和考核结果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7-285587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因自愿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公告等要求负责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除“面向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州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阿坝州部队随军配偶”岗位招聘人员外,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三)报考卫生类医生岗位且岗位编码为2170005、2170006、2172202、2172302、2172501、2172503、2172504、2172510、2173001、2173004、2173005、2173102、2173104、2173105、2173106、2173107、2173108、2173109、2173110、2173111、2173112、2173113、2173114、2173115、2173116、2173204、2173304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55872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初审、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028-86740101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阿坝州教育局                 0837-2821942

  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37-2822634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448627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822488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420300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233359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725772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522348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723833

  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52109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379710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48199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298284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8991643

544D7

2CAC8

7153C

81619

8EE22

46AB9

7C6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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